已經(jīng)取得中國國籍的外國人成都落戶指南:
辦事規(guī)程:
1、被申請人自愿到我市落戶
2、被申請人符合我市入戶政策
3、具備與申請理由相對應的申報材料
前置條件:原外國國籍人員取得中國國籍并來蓉定居。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xiàn)場領取或網(wǎng)上下載)
2、公安部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書》;(原件)
3、入戶地合法穩(wěn)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入戶地合法穩(wěn)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5、入戶地合法穩(wěn)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6、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1張。
備注:
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收費標準:戶口準遷證首次辦理免費(丟失、損失、補發(fā)4元/張)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當場辦理
辦事機構:入戶地的區(qū)(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公地址:入戶地的區(qū)(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qū)(市)縣到派出所)
聯(lián)系方式:028-68382288
辦公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
備注說明:必須本人持證到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