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還沒有。
實施時間: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據最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第三條提到: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公民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生育前未登記的,可在生育后補登。
取消了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將“夫妻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更改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
需要提醒的是,政策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在實施之前還是按照以前的政策執(zhí)行哦。
點擊查看:政策原文
目前還沒有。
實施時間: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據最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第三條提到: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公民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生育前未登記的,可在生育后補登。
取消了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將“夫妻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更改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
需要提醒的是,政策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在實施之前還是按照以前的政策執(zhí)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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