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目前國家法定婚齡是多少?
A:我國《婚姻法》第六條明確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Q:婚姻登記有何種限制?
A:要求結婚登記雙方均無配偶,自愿結婚,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Q:雙方戶口都不在成都,能否在成都辦理結婚登記?
A:這種情況不能在成都辦理結婚登記。
Q:戶籍在成都的準新人,可以在哪里領取結婚證?
A: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Q: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集體戶口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A:戶口簿原件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單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集體戶口首頁與本人的戶口卡片原件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三張大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藍色或紅色背景,粘貼尺寸6*4厘米)。
Q:當事人未落戶的,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A:可憑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
Q:當事人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與當事人聲明不一致的,怎么辦?
A:《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Q:軍人結婚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A:根據(jù)《關于軍隊人員婚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暫未領取居民身份證軍人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處理意見》規(guī)定,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2、《軍官證》或《文字干部證》《學員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軍人身份證件;
3、《居民身份證》。
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必須符合關于出證單位級別、駐地等問題的規(guī)定。
Q:現(xiàn)役軍人應到哪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A:根據(jù)《關于軍隊人員婚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辦理現(xiàn)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現(xiàn)役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戶口注銷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是非現(xiàn)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Q:要如何預約領證?
省民政廳官網(wǎng)信息顯示,為向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記預約服務,盡力緩解“好日子”扎堆登記矛盾,四川婚姻登記系統(tǒng)開通了婚姻登記微信預約功能。
預約須知:
內地居民在川辦理國內婚姻登記,均可通過三種方式提前預約,選擇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日期和時段——
第一,關注微信公眾號四川民政,點擊掌上民政選擇婚姻登記預約后,在線填寫雙方信息,選擇婚姻登記機關和辦理時間。
第二,登陸四川省民政廳門戶網(wǎng)站,點擊右下角的婚姻登記預約欄目進行預約(http://221.237.160.200:8000/)。
第三,下載四川政務服務APP,點擊底部便民菜單進行預約。
溫馨提示
●網(wǎng)上預約需要提前兩個工作日申請,受理日期為一個月(按30天計算)之內的工作日。
●預約后,當事人可以查詢本次預約是否成功或再次打印預約單。
●已經(jīng)預約成功,但不能按時到現(xiàn)場登記的,請至少提前兩天撤銷預約。
●已經(jīng)預約成功,但想更改預約日期的,請先撤銷預約,再重新預約。
Q:戀愛期間,能否查詢另一半的婚姻登記檔案?
A:不能。按照我國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從保護個人隱私角度,當事人只能查詢本人婚姻登記檔案。遇到這種情況時,可讓另一半前往其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憑有效身份證件查詢其本人婚姻登記檔案即可。
Q:除本人之外,哪些單位、組織和個人有權到婚姻登記機關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呢?
A:根據(jù)《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
1、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當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3、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4、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jīng)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
5、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必須注意的是,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于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Q:涉外婚姻應當如何登記?需要準備什么手續(xù)?
A:根據(jù)《婚姻登記條例》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證明自開具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具體請依照四川省民政廳相關政策為準。
Q:當事人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怎么補領婚姻登記證?
A:《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婚姻關系,婚姻登記機關經(jīng)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系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
同時,您可以直接向您戶籍地婚姻登記處咨詢。
Q:離婚登記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A: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戶口簿原件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單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集體戶口首頁與本人的戶口卡片原件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2. 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3. 本人的結婚證。
4.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離婚證照片規(guī)格為:背景為藍色或紅色的單人彩照,粘貼尺寸3.5×4.5(cm))。
5.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
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
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同時,您可以直接到您戶籍地婚姻登記處咨詢。
Q:能否修改或撤銷離婚協(xié)議書?
A:根據(jù)我國婚姻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民政部門辦理協(xié)議離婚后,民政部門不能修改離婚協(xié)議書。如果雙方對修改內容無異議,可以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如果雙方有異議,到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您可以直接向您戶籍地婚姻登記處咨詢。
Q:辦理離婚登記時,當事人結婚證丟失了,婚姻登記機關能不能辦理?
A:《民政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民函[2004]76號)規(guī)定,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婚姻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jù)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jù)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同時,您可以直接向您戶籍婚姻登記處咨詢。
Q:目前國家法定婚齡是多少?
A:我國《婚姻法》第六條明確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Q:婚姻登記有何種限制?
A:要求結婚登記雙方均無配偶,自愿結婚,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Q:雙方戶口都不在成都,能否在成都辦理結婚登記?
A:這種情況不能在成都辦理結婚登記。
Q:戶籍在成都的準新人,可以在哪里領取結婚證?
A: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Q: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集體戶口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A:戶口簿原件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單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集體戶口首頁與本人的戶口卡片原件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三張大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藍色或紅色背景,粘貼尺寸6*4厘米)。
Q:當事人未落戶的,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A:可憑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
Q:當事人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與當事人聲明不一致的,怎么辦?
A:《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Q:軍人結婚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A:根據(jù)《關于軍隊人員婚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暫未領取居民身份證軍人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處理意見》規(guī)定,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2、《軍官證》或《文字干部證》《學員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軍人身份證件;
3、《居民身份證》。
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必須符合關于出證單位級別、駐地等問題的規(guī)定。
Q:現(xiàn)役軍人應到哪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A:根據(jù)《關于軍隊人員婚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辦理現(xiàn)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現(xiàn)役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戶口注銷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是非現(xiàn)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Q:要如何預約領證?
省民政廳官網(wǎng)信息顯示,為向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記預約服務,盡力緩解“好日子”扎堆登記矛盾,四川婚姻登記系統(tǒng)開通了婚姻登記微信預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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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居民在川辦理國內婚姻登記,均可通過三種方式提前預約,選擇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日期和時段——
第一,關注微信公眾號四川民政,點擊掌上民政選擇婚姻登記預約后,在線填寫雙方信息,選擇婚姻登記機關和辦理時間。
第二,登陸四川省民政廳門戶網(wǎng)站,點擊右下角的婚姻登記預約欄目進行預約(http://221.237.160.200:8000/)。
第三,下載四川政務服務APP,點擊底部便民菜單進行預約。
溫馨提示
●網(wǎng)上預約需要提前兩個工作日申請,受理日期為一個月(按30天計算)之內的工作日。
●預約后,當事人可以查詢本次預約是否成功或再次打印預約單。
●已經(jīng)預約成功,但不能按時到現(xiàn)場登記的,請至少提前兩天撤銷預約。
●已經(jīng)預約成功,但想更改預約日期的,請先撤銷預約,再重新預約。
Q:戀愛期間,能否查詢另一半的婚姻登記檔案?
A:不能。按照我國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從保護個人隱私角度,當事人只能查詢本人婚姻登記檔案。遇到這種情況時,可讓另一半前往其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憑有效身份證件查詢其本人婚姻登記檔案即可。
Q:除本人之外,哪些單位、組織和個人有權到婚姻登記機關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呢?
A:根據(jù)《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
1、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當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3、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4、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jīng)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
5、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必須注意的是,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于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Q:涉外婚姻應當如何登記?需要準備什么手續(xù)?
A:根據(jù)《婚姻登記條例》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證明自開具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具體請依照四川省民政廳相關政策為準。
Q:當事人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怎么補領婚姻登記證?
A:《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查找不到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婚姻關系,婚姻登記機關經(jīng)過嚴格審查,確認當事人存在婚姻關系的,可以為其補領結婚證。
同時,您可以直接向您戶籍地婚姻登記處咨詢。
Q:離婚登記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A: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戶口簿原件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單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集體戶口首頁與本人的戶口卡片原件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2. 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3. 本人的結婚證。
4.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離婚證照片規(guī)格為:背景為藍色或紅色的單人彩照,粘貼尺寸3.5×4.5(cm))。
5.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
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
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同時,您可以直接到您戶籍地婚姻登記處咨詢。
Q:能否修改或撤銷離婚協(xié)議書?
A:根據(jù)我國婚姻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民政部門辦理協(xié)議離婚后,民政部門不能修改離婚協(xié)議書。如果雙方對修改內容無異議,可以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如果雙方有異議,到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您可以直接向您戶籍地婚姻登記處咨詢。
Q:辦理離婚登記時,當事人結婚證丟失了,婚姻登記機關能不能辦理?
A:《民政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民函[2004]76號)規(guī)定,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婚姻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jù)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jù)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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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婚姻登記機關聯(lián)系方式
四川省民政廳婚姻登記處(涉外婚姻)
地址:成都市東大街芷泉段15號 / 成都市均隆街8號
聯(lián)系電話:84423097 / 84423089
投訴電話:84423156
錦江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錦江區(qū)下東大街166號
聯(lián)系電話:86651671
投訴電話:86655709
金牛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金牛區(qū)一品天下大街999號金牛區(qū)市民中心4樓
聯(lián)系電話:87624041
投訴電話:61286139
青羊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斌升街28號
聯(lián)系電話:86641247 86631220
投訴電話:86633643
武侯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晉吉南路173號
聯(lián)系電話:85093507
投訴電話:85068361
成華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新鴻南路86號新47幢
聯(lián)系電話:84310095
投訴電話:84355299
成都高新區(qū)社會事業(yè)局合作婚姻登記處
地址:高新區(qū)天嬌路1號(合作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聯(lián)系電話:87956329
投訴電話:85132882
成都高新區(qū)社會事業(yè)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天府一街1120號(公安高新區(qū)分局辦證中心三樓)
聯(lián)系電話:85122994
投訴電話:85132882
成都高新區(qū)社會事業(yè)局空港產(chǎn)業(yè)新城婚姻登記處
地址:成都高新區(qū)空港產(chǎn)業(yè)城新民鄉(xiāng)迎賓大道2號政務大廳B廳
聯(lián)系電話:27250909
投訴電話:85132882
天府新區(qū)成都管委會社會事業(yè)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華陽街道正西街274號
聯(lián)系電話:68772210
投訴電話:68772818
龍泉驛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龍泉驛區(qū)北泉路區(qū)政務服務中心
聯(lián)系電話:84859359
投訴電話:84853355
青白江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青白江區(qū)便民路6號(區(qū)政務中心3樓大廳)
聯(lián)系電話:83694269 83669326
投訴電話:68936150
溫江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溫江區(qū)溫泉大道二段503號(區(qū)計劃生育服務站內)
聯(lián)系電話:82746699
投訴電話:82722851
新都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新都區(qū)新城區(qū)育英路新政務(市民)服務中心A區(qū)3樓
聯(lián)系電話:83048200
投訴電話:83969632
雙流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雙流縣澗槽中街396號
聯(lián)系電話:85811511
投訴電話:85822741
雙流區(qū)民政局永安婚姻登記處
地址:雙流區(qū)永安鎮(zhèn)玉堂街14號
聯(lián)系電話:68535886
投訴電話:85822741
金堂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金堂縣迎賓大道一段388號市民服務中心三樓
聯(lián)系電話:84994128
投訴電話:84986484
金堂縣民政局淮口婚姻登記處
地址:金堂縣淮口鎮(zhèn)科馬小鎮(zhèn)27棟
聯(lián)系電話:13438051812
投訴電話:84986484
郫都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郫都區(qū)郫筒鎮(zhèn)新南街158號
聯(lián)系電話:87933889
投訴電話:87863172
蒲江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蒲江縣工業(yè)南路16號(蒲江縣政務服務中心)
聯(lián)系電話:88555259
投訴電話:88552300
大邑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大邑縣大邑大道379號
聯(lián)系電話:88269027
投訴電話:88222639
都江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都江堰市壹街區(qū)問道路政務中心
聯(lián)系電話:89742503
投訴電話:89718161
新津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新津縣五津北路39號
聯(lián)系電話:82512965
投訴電話:86350125
彭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彭州市天彭鎮(zhèn)金彭西路424號
聯(lián)系電話:83873691
投訴電話:83871138
崇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崇州市崇陽鎮(zhèn)世紀大道1000號政務中心
聯(lián)系電話:62182006
投訴電話:82216420
簡陽市婚姻登記處
地址:簡陽市簡城鎮(zhèn)正中街印刷巷3樓
聯(lián)系電話:27231566
投訴電話:27222046
邛崍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邛崍市臨邛鎮(zhèn)永豐路185號
聯(lián)系電話:88798962
投訴電話:8879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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